晋城市秀水金天园艺有限公司广告管理制度
为了保证公司正常的广告经营活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、《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特制定本公司广告业务管理制度
一、广告业务承接登记制度
公司承接的广告业务要进行专人登记,并根据广告的内容和广告主的要求,有广告承接人依照有关法律规定,索取以下广告证明:
1. 营业执照以及生产经营的证明文件;
2. 有关部门对广告中商品质量出具的证明文件;
3. 确认广告真实性的其他证明文件;
4. 广告审核机关出具的批准文件;
5. 登记广告业务时要注明广告主的单位或个人名称、地址、联系电话、发布时间、发布要求等信息。
二、广告业务审批制度
广告登记并索取证明文件后,由公司广告审核员进行广告发布的专业审核。
1. 审核广告客户的主体身份是否合法;
2. 审查广告内容是否真实:重点是广告语言文字和图片的真实性,是否夸大宣传,有无虚构或隐瞒事情真相,是否会误导消费者等。
3. 审核广告资料、手续的完整性和合法性;
4. 对广告审核有疑问时,要主动向广告主管部门进行咨询;
5. 广告审核员经过复合无误后进行审核签名,转交进入广告合同签订流程。
三、广告合同管理制度
公司合同管理人员要对合同内容和广告主要求清晰于心,做到认真细心,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。广告合同要载明以下内容:
1. 广告的数量和质量;
2. 广告的价款和付款方式;
3. 广告发布的期限与方式;
4. 违约责任;
5. 纠纷的解决方式。
四、广告档案管理制度
合同签订后,有合同签订的管理人员把广告合同进行移交,有档案管理人员按照合同签订的年度和顺序,进行编码归档管理。